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〔2018〕467号)文件精神,迎接河南省教育厅对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抽查,11月15日,副院长李明、李宝华带领教科办人员对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。
在检查过程中,检查人员对每个实验室的设备配备、人员分工、规章制度等情况做了详细了解和细致检查,认真听取了实验室教师的建议和意见,重点提醒大家用电用水安全以及供暖期间取暖安全,要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,高度重视人身安全、财产安全、设备安全和水电安全等。针对部分实验室即将搬迁新办公楼的问题,李明要求相关实验室负责老师将实验设备提前思考、提前规划、提前归置,力求如期、高效、顺利搬迁。同时鼓励教师们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自制设备开展教学,积极推进学校的实验教学改革工作。
检查结束后,副院长李明要求大家要立足学院发展大局,切实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严格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,确保各实验室安全使用,为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开展增砖添瓦。